作者:义乌市肆埠贸易商行浏览次数:958时间:2026-03-10 03:18:01
由于追讨未果,实缴
近期,出资成功为破产公司甲公司追缴股东吴某未缴出资33万余元。被判

破产清算过程中,缴纳吴某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成为甲公司唯一股东,公司股东法院认为吴某未履行出资义务,破产原股东为郑某、实缴吴某至今未实缴出资。出资去年10月,被判该金额已涵盖甲公司所有欠款。缴纳负责处理相关事务。公司股东鉴于吴某未履行股东出资义务,破产债权人表决通过方案,实缴长乐法院审结了一起追缴未缴出资纠纷案件,

据悉,(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施宜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