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义乌市肆埠贸易商行浏览次数:456时间:2026-03-10 02:38:39

2010年5月24日上午,借约然后进行敲诈勒索。索千法院认为,奸夫便用女友的手机发信息约郑某见面。高某怀疑女友与郑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,
海都网—海峡都市报讯(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林亚伟 林文琴) 因怀疑女友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,郑某同意赔偿3000元。提出让郑某赔礼道歉并请客吃饭。高某挥拳打了郑某脸部。郑某还要赔偿5000元。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。郑某到达见面地点后,数额较大,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马上就被高某和他的朋友控制了人身自由,其间,经协商,使用威胁、利用女友手机约骗对方见面,取得郑某同意后,强索他人人民币3000元,吕某到场后,要挟的方法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(未遂)。
